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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胶囊检查周期为每半年一次(GB 50151-2021第11.0.11条),泡沫液储存温度宜控制在5–40℃。设备标准GB 20031-2024已于2025年6月1日实施,代替GB 20031-2005。
装置由带胶囊的泡沫液压力储罐与文丘里原理制成的比例混合器组成。压力水流经比例混合器孔板时形成压差,高压侧部分水进入泡沫罐挤压胶囊,胶囊中的泡沫液经出液管被压入混合器低压侧,与水按设定比例(3%或6%)混合,输送至泡沫产生装置与空气混合产生泡沫灭火。胶囊隔离设计使泡沫液与水不直接接触,未消耗泡沫液可循环使用。

1. 更换泡沫液时的模拟试验
更换泡沫液时,应对灭火系统进行一次泡沫喷射模拟试验,检查消防泵、比例混合装置及泡沫产生器等设备工况。异常应及时检修,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2. 泡沫液灌装要求
加注泡沫液时须保持罐内清洁,不得与油类或其他泡沫液混合,不得掺入老化泡沫液,泡沫液型号严禁用错。
泡沫液储存温度宜控制在5–40℃,避免阳光直射,贮存于温差小的场所,尽量减少与空气直接接触。贮藏超过两年的泡沫液,使用前应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失效泡沫液应及时更换。
3. 日常检查
经常检查泡沫罐法兰盖是否密封、各阀门动作是否灵活。密封失效或阀门卡涩,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4. 胶囊泄漏试验(每半年一次)
依据GB 50151-2021第11.0.11条,每半年应对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的胶囊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换。国标未规定统一的强制更换年限。
试验方法:开启排水阀,如有泡沫液排出,证明胶囊已破损,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设备标准为GB 20031-2024《泡沫灭火设备》,2024年11月28日发布,2025年6月1日实施,代替GB 20031-2005。国家标准全文公开平台与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均确认该实施日期。
系统维护标准为GB 50151-2021《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胶囊半年检查要求出自第11.0.11条。

问: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的胶囊多久检查一次?
答:每半年。依据GB 50151-2021第11.0.11条,发现破损及时更换。国标未规定强制更换年限。
问:泡沫液储存温度要求是多少?
答:宜控制在5–40℃,避免阳光直射,贮存于温差小的场所,尽量减少与空气接触。
问:装置应依据哪个设备标准?
答:GB 20031-2024《泡沫灭火设备》,2025年6月1日起实施。